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

國學老師許少鋒:道教是怎么看待酒文化的?


早在道教形成之前,中國遠古酒文化就已經非常發達了,以致有商封王耽于酒色而喪國之說。我國遠古神祀宗教深深浸染了濃厚的酒文化特色。遠古神祀宗教不但不禁酒,而且把酒作為祭奠神抵的重要供品,甚至還設有專門掌管宗教活動中敬酒事項的官職,稱為“酒人”。

據《周禮·天官·酒人》記載,“酒人掌為五齊三酒,祭祀則共(供)奉之。”現在出土的殷代古墓隨葬品中多有酒具,也是這種事實的寫照。

早期道教受這種文化氛圍的影響,并不一概忌酒,至于是否仍然以酒作為祭品,還有待考證。不過在巴蜀的陳瑞道團在祭神中尚用酒,《華國志·大同志》載:“瑞初以鬼道惑民,其道始用酒一斗,……”可見當時祭神時還是用酒的。道教沿用了祭酒的稱號,用來稱呼高級神職。張道陵在蜀中創立五斗米道,設二十四治,治首即稱“祭酒”。

祭酒原為饗宴時酣酒祭神的長者,乃德高望重者才能擔任,五斗米道沿用此名,說明早期道士所行宗教職能與原來的祭酒有相通之處。后來,道士的稱謂有了很大的變化,祭酒只成為對道士神階的稱謂之一,如道教經書《一切道經音義妙門由起》說:“所以稱為道士者,以其務營常道故也。”并指出道士有天真道士、神仙道士、山居道士、出家道士、在家道士、祭酒道士六階。至于現代,祭酒的名稱已完全從道教教階中消失。這種演變與酒在道教禮神活動中的作用逐漸退化有一定關系。

宮觀是道教進行宗教活動(祭神、修煉、祈攘、傳道、齋蘸等等)的場所。早期道教宮觀建筑亦有以酒而名者,如對道教初期“治”的格局記載中,《要修科儀戒律鈔卷十》引《太真科》曾寫道:“立天師治,……崇玄臺北五丈起崇仙堂,七間十四丈七架,東為陽仙房,西為陰仙房。玄臺之南,去臺十二,又近南門,起五間三架門室。門室東門南訓宣威祭酒舍。門屋西間典司察氣祭酒舍。……二十四治,各各如此。”后來,經過漫長的歷史沿革,祭酒舍之名,已經從宮觀里消失。

道教戒律是約束道士的言行,不使陷入邪惡的條規。早期的道教戒律并無不飲酒的條規。現存最早的道教戒律五斗米道《老君想爾戒》,分上中下三行,每行三條,共九條皆無戒酒之條。金代全真道出,丘處機始創傳戒制度,入道者必須受戒才能成道士。明末清初王常月創全真叢林,全真龍門派聲勢大振,該教的《初真戒律》、《中極戒》、《天仙大戒》等合稱“三堂大戒”,多達數百條,對生活各方面均作出規定。這些教規中有明確的不許飲酒的戒律。此時的一些教內文獻,還明確了違犯這些教規的懲罰辦法,例如《教主重陽帝君責罰榜》便作出“四酒色財氣食葷,但犯一者,罰出”的規定。

道教歷代仙真、歷史人物中也多有與酒有不解之緣者。以《列仙傳》記載的神仙為例,既有“作酒常美而售,日得萬錢”的酒客,也有以陽都“市中酩酒家女”為妻的犢子,還有與酒家母同騎茅狗而飛升的呼子先,甚至還有叫做女丸的女神仙者,原來本是“陳市上沽酒婦人也”。至今仍廣為流傳的八仙故事最初即與酒有關。八仙之名從晉代即有,人們對可集在一起的八位名流都可稱為八仙。在唐代,人們盛稱的八仙,在名義上乃因共好酒而成摯友的八位士大夫,是指李白、賀知章、李適之、汝陽王李進、崔宗之、蘇晉、張旭、焦遂。《新唐書卷二百二·李白傳》把他們叫做“酒八仙人”,其中李白是位受過篆的“道士詩人”。他們的酒友詩誼已成為干古佳話,杜甫《飲中八仙歌》更是膾炙人口:“李白斗酒詩百篇,長安市上酒家眠。天子呼來不上船,自稱臣是酒中仙。”至于今天最流行的八仙說法,是信道之士在此基礎上歷代不斷編撰,直到明朝才確定下來的。明吳元泰《八仙出處東游記》所說的八仙是李鐵拐、鐘離權、張果老、何仙姑、藍采和、呂洞賓、韓湘子、曹國舅,即是現在人們所謂的八仙。

在道教仙真中甚至有仙真因酒而得度者。傳說被全真道教奉為祖師的呂洞賓在唐宋、五代之際,少習舉業,兩舉進士不第(一說唐文宗開成二年即837年始成進士,一說唐鰓宗咸通三年即862年64歲時始成進士)。后游長安,在酒肆中遇錘離權祖師,經過“十試”,得受長生久視之術而成仙。金代道士王重陽是道教全真道的創始人。他出身在陜西咸陽大魏村富戶,早年習文,入府學,后改而習武,于金天眷初(1138)曾應試武舉,考中甲科,慨然有經略天下之志,然長期任征酒小吏,卒未能得志。金正隆四年(1159)四十八歲時,自稱于甘河鎮酒肆中遇異人,飲以神水,授以真訣,自此假裝瘋顛,自號“王害風”,棄家入終南山南時村穴居修煉,號所居處為“活死人墓”,開始了他立宗創教的歷史。清代光緒著名道士李涵虛是丹道西派創始人。史載他自小穎悟,年青時善琴、嗜酒,陶醉于詩詞文賦之中,堪稱詩酒中人。如此等等,不勝枚舉。

道教對普通教徒雖然并不嚴格戒酒,

但是堅決反對酗酒。

道教重要經典《太平經·丁部》對酒的害處有專門論述:

1:釀酒浪費糧食。“蓋無故發民令作酒,損廢五谷”,“念四海之內,有幾何市,一月之間,消五谷數億萬斗解”。

2:損害身體健康。“凡人一飲酒令醉,狂脈便作”,“傷損陽精”,“或緣高墜,或為車馬所克賊”。

3:影響正常工作。酒醉之后“買賣失職”,“或早到市,反宜乃歸”。

4:危害家庭。因酗酒“或孤獨因以絕嗣,或結怨父母置害,或流災子孫”。

5:影響社會,乃至天地正氣。酒醉之后,“或為奸人所得”,“縣官長吏,不得推理,叩胸呼天,感動皇靈,使陰陽四時五行之氣乖錯,復旱(干)上皇太平之君之治,令太和氣逆行”。

總之,酒的害處是很多的,“推酒之害萬端,不可勝記。”鑒于此,該經還規定了對酗酒者的懲罰辦法是鞭答和貶降:“但使有德之君,有教救明令,謂吏民言:從今已往,敢有市無故飲一斗者,答三十,滴三日;飲二斗者,答六十,滴六日;飲三斗者,答九十,滴九日。各隨其酒解為滴。”

對作酒、賣酒者,則罰以修城郭道路官舍:“酒家亦然,皆使修城郭道路官舍,所以滴修城郭道路官舍,為大土功也”,因為酒屬水,建筑動土,以土治水,率補其過:“土乃勝水,以厭固絕滅,令水不過度傷陽也。”“修道路,取興大道,以類相占,漸置太平。”當然,對遠行的“千里之客”,或家有老人、病人、“藥酒可通”者,或“祠祀神靈”者,他們用酒是不在受罰之列的。

總之,道教是在酒文化非常發達的歷史環境下孕育、生長和成熟起來的。它對酒的態度,雖然因時代和教派的不同而有一定差異,風水,易經,周易,國學,易學,和合術,八字,五行,算命,奇門遁甲,擺陣,陰宅,陽宅,種生基,咨詢許大師助理小美扣扣壹玖零捌壹玖捌伍陸壹,手機壹叁叁貳捌捌捌捌肆零捌,但相對其他宗教傳統而言,則具有更加求實、平易和靈活的特點。或許,在某種程度上說,這也正好體現了整個道教傳統的一個總的特點。

許少鋒(峰):白龍王二世、當代易學泰斗、中國道協正式授箓道長、40年專注風水氣場修復與內調,16歲開天眼坐殿解答,周易命理,梅花易數,八字排盤,奇門遁甲,五行改運,起名改名,明星造運,和合術,擇吉日,陰陽宅風水、開三世財庫,觀音借庫,種生基消災解厄祛病延壽;太歲沖煞、光暗九流年時運不利化解,趨吉避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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